首 页 | 公司简介 | 新闻动态 | 商标注册 | 国际注册 | 商标评审 | 商标监测 | 维权打假 | 商标超市 | 商品分类
商标公告 | 审查标准 | 图形要素 | 商标展示 | 驰名商标 | 品牌策划 | 著名商标 | 商标知识 | 版权知识 | 专利知识
版权登记 | 企业登记 | 海关备案 | 政策法规 | 书式下载 | 在线留言 | 招贤纳士 | 联系我们 | 代理合作 | 商标论坛
请输入关键字:   QQ QQ在线咨询 EMAIL 联系我们 CONTACTUS 联系方式
 
如何申请注册商标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书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2、对被申请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3、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提供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应查询该撤销商标的注册情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情况填写《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3、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已满3年。

  4、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友情链接

BVI公司注册离婚律师东莞工商注册注册香港公司工商代理香港公司注册注册公司流程..
更多的友情链接

电 话:010-51269896 400-697-8806
传 真:010-68471571

EMAIL:68tm@163.com   68tm@sina.com
http://www.68tm.com.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路11号一商大厦91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车公庄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3246 5603 1674
 
开户名称:北京国泰佳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日本語 한국어
北京国泰佳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09033987号   网站地图
商标注册|商标申请|商标代理|版权代理|驰名商标|版权登记
   驰名商标
   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
   商标评审
   版权登记
   经理热线
公告